2010年10月30日 星期六

記帳士得以在登錄區域內執行下列任務
1. 受委任辦理營業、變更、註銷、停業、復業及其他登記事項
2. 受委任辦理各項稅捐稽徵案件之申報及申請事項
3. 受理稅務諮詢事項
4. 受委任辦理商業會計事務
5.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可辦理與記帳及報稅事務有官之事項

地政士得以執行下列任務
1. 代理申請土地登記事項
2. 代理申請土地測量事項
3. 代理申請與土地登記有關之稅務事項
4. 代理申請與土地登記有關之公證、認證事項
5. 代理申請與土地法規規定之提存事項
6. 代理撰擬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事項
7. 不動產契約或協議之簽證
8. 代理其他與地政業務有關事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